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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发布时间:2024-02-01 15:31:25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抵押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

抵押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

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抵押权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该条款关于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受偿顺序的规定不尽合理,因为没有考虑到两者设立的先后顺序,从而违反了物权法的公示平等原则。

在物权法中,交付和登记是两种不同的公示方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优劣之分,不可认定登记优先于交付占有。在先质后押的情况下,即使抵押权已登记,也不可对抗设立在先的质权。

债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可对抗第三人。

抵押权和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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