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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12-06 19:42: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如果确实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原则上开发商可以主张免除违约责任。因为这次疫情的出现、蔓延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战胜的客观因素,在一定时期内属于不可抗力。关于延期交房要注意以下几点1、因疫情原因造成不可按时交付,开发商可

如果确实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原则上开发商可以主张免除违约责任。因为这次疫情的出现、蔓延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战胜的客观因素,在一定时期内属于不可抗力。

疫情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责任吗

关于延期交房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疫情原因造成不可按时交付,开发商可在相应的延误期内免责。但开发商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减轻业主的损失,因其未及时通知购房者而造成损失扩大,购房者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2、开发商因疫情原因造成的不可按期交付,应提供相应的影响交付的相关证据,例如政府发布的延迟复工的相关文件、公司停工通知、施工人员因确诊或疑似肺炎隔离的相关医院证明,供应方无法按时供货等情况证明。

3、还有,延迟交付的时间一定要合理,需要按实际情况开考虑,不可说延迟复工一月,延期交付一年,这样是不合理的。

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开发商延期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1、逾期不高于30日,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高于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商议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四条:乙方不可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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