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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由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25-04-27 16:00:03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违建住房的处理涉及多部门协作,包括土地、城乡规划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强拆执行。拆除前需经调查确认、责令停止、行政处罚等程序。无证住房拆迁补偿需先判定是否为违法建筑,非违法者可获补偿,维权需证明未收限期拆除通知。违建住房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违建住房的处理涉及多部门协作,包括土地、城乡规划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强拆执行。拆除前需经调查确认、责令停止、行政处罚等程序。无证住房拆迁补偿需先判定是否为违法建筑,非违法者可获补偿,维权需证明未收限期拆除通知。

违建住房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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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需要哪些程序?

拆除违建住房的程序一般为查明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实施住房拆除行为等。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可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没有获得房产证的住房被拆迁,可以获得补偿金吗?

1、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高于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2、违建强拆的维权方式一般为证明自己并没有收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

这是由于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若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经作出此通知,但是违规建筑住房等建筑物的单位、公民没有在限定期限内拆除住房的,该违章建筑就会被依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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